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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林業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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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Forest Railway
歷史林業軌道
搭乘鐵路,穿越山林與時光的軌道旅程
臺灣的林業軌道系統自二十世紀起,因應森林資源的開發需求,逐步於各大林區建設而成。這些鐵道並非單一交通路線,而是結合索道、台車、集材與製材設施所構成的整體運輸網絡,支撐木材生產與相關產業的運作。
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等林場所發展的林業鐵道,因地理條件與工程技術不同,呈現多樣化的型態,並進一步形塑山區聚落、勞動經驗與地方社會的發展。隨著林業政策調整與伐木活動停止,林業鐵道逐漸退出生產體系,部分轉型為觀光鐵道,部分則以遺構形式保存於山林之中,持續見證臺灣山林利用與人地關係的變遷。
林業體制的建立與轉變
日治時期(1895-1945)
在日本殖民統治下,臺灣被納入殖民母國的政策與經濟體系,森林成為重要的經濟資源之一,林野經營與林產利用是本時期林業的重心。臺灣總督府為建立近代林業經營體系,先後推動林務機構整編與山林調查,逐步建立現代化林業制度,並制定森林計畫。林業鐵道在此一時期成為支撐森林資源開發的重要基礎設施。
戰後時期(1945-)
1945 年後林業體系進入新的治理階段,中華民國政府接管日治時期林場與製材設施並重新整編林業管理機構,使伐採與供應體系得以延續並擴張。1956年,政府推行「多伐木、多造林、多繳庫」的林業政策,臺灣森林的採伐量也在 1972 年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峰,導致森林資源的快速流失。而後,行政院調整林業方針,不再視開發森林為財源。林業保育署也據此在 1987 年核定最後一批直營伐木,並在 1991 年全面禁伐天然林後,林業經營重心轉向保育與多目標利用,林業鐵道也由生產運輸逐漸走向停用、保存或轉型。
林業鐵道的運輸流程
林業生產中的運輸系統
伐木
在預定採伐區域內將林務機關核准之樹木伐倒。
造材
樹木伐倒後,視樹節、彎曲度、腐朽等情形,再配合木材市場需要,截切成2~7公尺的長度。
集材
就是把伐倒並造材完畢的原木,利用機械力或人力集中到運輸路線旁,以利裝運。林田山共有6部蒸汽集材機,每部作業範圍縱深可達1,500到2,000公尺。
運材
將已集材之木材,透過鐵路、卡車、重力索道、伏地索道、人力臺車等方式運出至貯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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